当前位置:贸易之翼 > 物流仓储 > 仓储技术

危险品仓储管理

危险品仓储管理

1. 危险品分类与特性

1.1 爆炸品

爆炸品是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摩擦、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的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

1.2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是指由于加压或降温或加温而使气体液化或压缩的气体。

1.3 易燃液体

易燃液体是指闪点低于63℃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其危险特性已列入其他类别的液体。

1.4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易燃固体是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产生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物质。

自燃物品是指在一定条件下能够自行燃烧的物品。

遇湿易燃物品是指遇水或受潮时,能与水发生剧烈反应而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1.5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氧化剂是指处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还原电位较高的物质,其本身不一定可燃。

有机过氧化物是指分子组成中含过氧基(—O—O—)的有机物。

1.6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毒害品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刺激性、窒息性等特性,会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的物质。

感染性物品是指能引起人类或动物感染疾病的微生物(包括细菌、病毒、立克次氏体、寄生虫、真菌等)及其产品和毒素。

1.7 放射性物品

放射性物品是指具有放射性的物质,如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性化学元素等。

2. 仓储设施要求

2.1 建筑结构

危险品仓库的建筑结构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采用耐火、抗震、防水的建筑材料。库房与生产车间以及其他建筑物的间距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防止火灾扩散。仓库内部应设置有效的排水系统,防止水灾发生。

2.2 消防设施

危险品仓库应设置独立的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烟雾报警器等。消防设施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有效性。同时,仓库内部应设置明显的安全出口指示牌,确保员工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撤离。

2.3 Veilaio和Lighig

危险品仓库应具备良好的通风和照明设施。通风系统应能够有效地排除仓库内部的异味和有害气体,保持空气流通。照明设施应满足仓库内部的安全照明需求,避免因光线不足而引发意外事故。

2.4 Safey出口

危险品仓库应设置明显的安全出口指示牌和标识牌,确保员工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撤离。安全出口不应被堵塞或封闭,应保持畅通无阻。同时,安全出口附近应有明显的安全出口指示牌和疏散通道标识牌。

3. 存储与操作规范

3.1 堆放规定

危险品在仓库内部应按照分类、分区域、分品种的原则进行堆放。堆放高度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避免因堆放过高而引发意外事故。同时,堆放位置应合理选择,避免因堆放不当而影响通风和照明效果。

3.2 操作规程

危险品仓库的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操作。操作人员应熟悉危险品的性质、特点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同时,操作人员应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和个人防护装备,确保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