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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货运安全规定最新

航空货运安全规定

一、总则

为了保障航空货运安全,提高航空货运效率,规范航空货运操作,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从事航空货运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二、货物安全检查

1. 所有货物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检查,确保无违禁品、无危险品。检查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负责,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 对货物的尺寸、重量、形态等进行检查,确保符合航空运输要求。对于超重、超限、超大尺寸的货物,应当按照航空公司的要求进行特别处理。

3. 对货物的包装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国家有关包装标准,能够承受航空运输过程中的振动、冲击和压力。

三、包装和标记规定

1. 货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包装,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特殊货物应使用特殊包装,并符合相关规定。

2. 货物的标记应当清晰、完整、易于识别。包括货物的名称、数量、重量、尺寸等信息,以及收货人和发货人的名称和地址。

3. 对于易碎、易燃、易爆等特殊货物,应当在包装上注明相应的警示标识,以引起操作人员的注意。

四、航空货运操作规范

1. 货运代理和承运人应当建立完善的操作流程,确保货物从收货到交货的全程可追溯。

2. 在装载货物时,应当按照货物的性质、重量、体积等因素合理配载,保证货物的安全。同时,要保持货舱的清洁、干燥,防止货物受潮、污染。

3. 在运输过程中,应当保持货物的良好固定和遮盖,防止货物移位、损坏。同时,要注意保持货舱内的温度和湿度,以确保货物的安全和完好。

4. 到达目的地后,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对于易腐、易变质的货物,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交付收货人。

5. 在整个运输过程中,应当保持货物的良好监管,防止任何形式的盗窃、换货等行为的发生。

五、应急措施与事故处理

1. 对于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或紧急情况,应当立即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2. 一旦发现货物损坏或丢失,货运代理和承运人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并妥善处理。对于损坏或丢失的货物,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3. 对于涉及危险品的运输,应当制定专门的应急预案和处理程序,以应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品泄漏、爆炸等事故。在事故发生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六、违规与处罚规定

1.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进行处罚。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吊销执照等。

2. 对于故意违反本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单位和个人,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还应当向受损方进行赔偿。赔偿金额应当根据实际损失情况确定。